1. 住在学生宿舍的学生必须至少登记15人 (15)学时,属于全日制学生.
  2. 任何学生在任何学期退为兼职状态将丧失特权 住在学生宿舍,已付的食宿费不予退还 费用.
  3. 任何学生未能保持累积2分.平均成绩不低于0分 没有资格住在科霍马社区学院的宿舍.

所有不符合要求的宿舍楼学生 第一学期结束时将会收到一份关于其校园住房状况的书面警告.  不遵守这些规例的情况,将由环保署署长发出通知 学生在第二学期结束时不遵守约定将失去校园 住房特权,直到平均成绩提高到最低的累积 2.0对4.0规模.